人員派遣是指人才派遣單位與人才使用單位簽訂人才派遣協議,根據用人單位的需要,選擇適宜的人才,并與員工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。這是一種新型用人方式,真正實現了人才的單位所有向社會所有的轉變,又避免單位與人員在人事及勞動關系上的糾紛。
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,從佳誠勞務派遣公司派遣(租賃)或通過佳誠選聘所需人才,并通過佳誠為派遣(租賃)人員辦理勞動合同管理、發放薪酬、社會保險、保管檔案等全方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